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问题1,这个什么时候会出现这种情况?是有两处收入需要合并纳税补税时吗?还是每年的元月份申报去年12月份工资时?还是说个人app年终汇算清缴时?问题2,因为每月如果需要交税都是当月申报时就扣税了,那如果当年符合条件但是已经交了的400元还会给退钱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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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1 12/31 08:43
您好,1多处所得,汇算清缴合并纳税
2021 12/31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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