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公司2020年的利润总额为5000000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存在的差异如下:(1)支付违法经营罚款100000元。(2)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000元。(3)年末计提了300000元的存货跌价准备。(4)当年取得某项无形资产,成本为5000000元,甲公司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年末该无形资产未发生减值。按税法规定,该无形资产当年摊销额为1000000元。(5)年末预提了因销售商品承诺提供1年的保修费400000元。按照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扣除。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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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1 12/29 16:25
您好 计算过程如下
本期应交所得税=(5000000+100000-50000-1000000+400000)*0.25=1112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400000*0.25=1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00000*0.25=250000
所得税费=1112500+250000-100000=1262500
2021 12/29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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