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日,甲公司以每股4.10元的价格(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10元)购入乙公司股票100万股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另支付相关税费5万元;2018年4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2018年6月30日该股票每股市价为3.80元;2018年7月10日以每股5元的价格出售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另支付相关税费6万元。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18年4月2日取得乙公司股票时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18年4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时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8年6月30日对持有乙公司股票期末计量时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18年7月10日出售乙公司股票时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1 12/24 17:49
(1)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400
应收利息10
贷:银行存款410
借:投资收益5
贷:银行存款5
2021 12/2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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