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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从B公司购入甲材料8000千克,单价15元,乙材料4000千克,单价10元,货款160000元,增值税20800元,供方垫付运杂费1800,开出一张为期三个月的不带息商业城兑票交给B公司。(假设运杂费按材料重量分配)
84784960 | 提问时间:2021 12/17 21:58
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借:原材料— 甲材料  8000*15 +1800*8000/(8000+4000),     原材料—乙材料 4000*10+1800*4000/(8000+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800,    贷:应付票据 160000+20800+1800
2021 12/17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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