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
租赁厂房用于生产产品,租期为一年,首月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一个月的押金,这个押金作为在最后一个月少支付租金来抵消,每月租金为104167元,第一个月共支付了416668元(含增值税为34403.78)。
不摊销,只做一次分录。
这样做对吗?
借:制造费用 382264.2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403.78
贷:银行存款 416668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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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2 | 提问时间:2021 11/25 09:01
由于涉及到金额太多,需要按月摊销租赁费用计入制造费用,参与每个月在产品与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的计算
2021 11/25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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