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对补税加收滞纳金并罚款有异议,提出行政复议的60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2.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担保经税务局确认后起。3.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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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64 | 提问时间:2021 11/12 09:23
行政复议期限60天是从知道具体行为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2021 11/12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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