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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该公司2×20年4月30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借方余额为4万元,该借方余额均可用下月的销项税额中抵扣。5月份发生如下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 (1)购买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额为7.8万元,公司已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2)用原材料对外投资。该批原材料的成本和计税价格为41万元,应交纳的增值税额为5.33万元。(3) 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20万元(不含增堂值值税额),实际成本为16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购货方,货款尚未收到。该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84784962 | 提问时间:2021 10/10 18:01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1 10/10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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