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一家上市公司,2017年至2018年对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17年5月1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股东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甲公司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2000万股普通股,占乙公司全部股份的20%。该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该股权转让协议于2017年6月15日分别经各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依法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公司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其中成本35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00万元),2017年7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4400万元。该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2)2017年7月1日,相关手续办理完毕,甲公司取得了乙公司20%的股份,从而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
(3)2017年7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5000万元。除下表所列项目外,乙公司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公允价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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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63 | 提问时间:2021 04/05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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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4/05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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