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大明公司2018年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3月1日向某公司购买A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税款为8500元,材料验收入库。公司开出一张面值为58500元.期限为6个月的不带息的商业汇票,抵付货款;
(2)4月20日公司购入B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600元。材料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
(3)5月1日公司向红旗工厂购入C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0元,增值税税款为17000元。红旗工厂给出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材料验收入库;
(4)5月8日公司与北方公司签订供货合同,销售商品一批,价款200000元,应收增值税34000元。受到北方公司交来的预付款100000元,存入银行,并约定剩余货款在交货后付清;
(5)5月10日以银行存款支付红旗工厂全部货款;
(6)6月28日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发送给北方公司,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元,税款34000元。同时收到北方公司补付的货款存入银行;
(7)7月20日以银行存款购入B材料的货款;
(8)9月1日公司开出的不带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62 | 提问时间:2020 11/16 15:33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过来
2020 11/16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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