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判断题: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对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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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5 | 提问时间:2020 08/13 18:06
你好
是对的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2019.9.30
2020 08/13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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