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为什么企业和管理人员签订的利润分享计划,不属于或者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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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4 | 提问时间:2020 07/29 17:30
你好 企业与管理人员签订利润分享计划不属于或有事项。与管理人员签订利润分享计划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的范围,为其他单位提供的债务担保、未决仲裁、产品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才是企业的或有事项。
2020 07/2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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