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指所属期),暂缓收缴工会经费。这个是不是符合就不收。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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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0 01/14 15:20
如果你当地有这个政策 那符合可以不交,各地有差异
2020 01/14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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