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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40. 某企业委托酒厂加工红葡萄酒10箱,该酒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已知委托方提供的原料成本2万元;受托方收取的不含增值税加工费0.5万元,代垫辅助材料成本0.5万元,则该酒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消费税税率为10%)这红葡萄酒10箱为什么做为计税呢
84785001 | 提问时间:2020 01/07 17:14
小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受托方有同类价格,用受托方,没有同类价格,用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2+0.5+0.5)/(1-10%)=3.33 消费税=3.33*0.1=0.33
2020 01/07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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