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便利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第四季度零售商品取得收入103000元,将一批外购商品无偿赠送给物业公司用于社区活动,该批商品的含税价格721元。已知增值税征收率为3%。计算甲便利店第四季度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 : [103000+721/(1+3%)]×3%=3111(元)
B : (103000+721)×3%=3111.63(元)
C : [103000/(1+3%)+721]×3%=3021.6(元)
D : (103000+721)/(1+3%)×3%=3021(元)
这道题选啥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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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09 | 提问时间:2019 03/11 19:33
您好
(1)商业企业的零售价属于含增值税价,甲便利店零售商品取得的103000元收入应先价税分离;(2)将外购的货物用于赠送,应视同销售货物;(3)甲便利店是小规模纳税人。因此,甲便利店第四季度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03000+721)÷(1+3%)×3%=3021(元)。
应该选D
2019 03/11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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