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问答

视同销售行为的纳税义务人是谁?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5-22 11:55:55
秦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拥有多年考培辅导经验,善于总结和归纳,擅长用简单的小例子解释问题原理,能化繁为简,深入浅出,深受学员喜爱。
视同销售行为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被视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非销售行为的纳税人。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以下情况视同销售行为:
1. 自用物品或者委托加工物品的转移;
2. 企业之间的货物调拨;
3. 资产或者服务的转移;
4. 企业内部的工程或者修理、加工、安装、调试等服务;
5. 库存物资或者低值易耗品的自用或者赠送;
6. 企业内部的不动产的使用权转移。

因此,符合上述情况的纳税人就应当按照增值税法的规定,向国家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