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问答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滞纳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5-22 11:55:55
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经济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城镇土地使用税滞纳金计算方法如下:
1. 滞纳金的计算起始日期为税款到期之日的次日起,计算到实际缴纳之日止。
2. 滞纳金的计算比例为每日千分之五。
3. 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欠税金额×滞纳金计算比例×滞纳天数。

其中,“欠税金额”指的是未按期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滞纳金计算比例”为每日千分之五,“滞纳天数”指的是从税款到期之日的次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的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滞纳金的最高限额为欠税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如果欠税金额较大,超过了滞纳金的最高限额,则滞纳金按照最高限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