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5-08-24 02:31:04
- 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行政复议申请书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请求复议的书面申请。其适用范围包括以下情形:
1. 行政处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当,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 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不当,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3. 行政强制措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对其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当,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 行政裁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决不当,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适用范围并不包括行政机关的行政合同、行政协议等行政行为,因为这些行为的争议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等其他方式解决。
1. 行政处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当,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 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不当,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3. 行政强制措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对其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当,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 行政裁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决不当,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适用范围并不包括行政机关的行政合同、行政协议等行政行为,因为这些行为的争议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等其他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