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中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5-08-24 02:31:04
- 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则:
1. 一般管辖原则:行政诉讼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是按照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 特别管辖原则:行政诉讼案件中,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应当按照特别规定管辖。
3. 选择管辖原则:行政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的人民法院,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4. 异议管辖原则:行政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定。
总之,确定管辖法院的原则主要是依据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选择管辖,也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1. 一般管辖原则:行政诉讼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是按照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 特别管辖原则:行政诉讼案件中,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应当按照特别规定管辖。
3. 选择管辖原则:行政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的人民法院,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4. 异议管辖原则:行政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定。
总之,确定管辖法院的原则主要是依据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选择管辖,也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