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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销货退回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备案吗

2014-08-25 09:23  来源:辽宁国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再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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