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规模纳税人购买防伪税控设备是否可以全额抵减?
答: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的意见》( 鲁国税函〔2014〕305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税控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的政策规定,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2014-12-04 14:37 来源:山东国税
问:小规模纳税人购买防伪税控设备是否可以全额抵减?
答: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的意见》( 鲁国税函〔2014〕305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税控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的政策规定,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