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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期是指税款所属期还是纳税申报期?

2015-01-19 09:49  来源:北京国税

  问:财税〔2014〕71号文件中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请问,其中“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是指税款所属期还是纳税申报期?

  答:“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10月1日”指的是税款所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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