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转让无产权的车位如何缴纳增值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9-14
普通
问:转让无产权的车位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后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三条规定,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2016年5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答政策组发言材料》 

8、出售车位或储藏间,没有独立产权,是否按不动产出售处置? 

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购买方取得了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分配等权力,仍应按照出售不动产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转让无产权的车位应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