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活动中购买的奖品发给个人,是否需要代扣个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5-05-19
普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奖品或奖金,依法计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