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2001年制定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并拟通过税务部门规章形式发布,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指各级税务局对具有重大影响、案情较为复杂或涉及金额较大的税务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过程。
办法要求,省以下各级税务局设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理委员会)。审理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单位组成,实行主任负责制。
2014-06-20 09:27 来源:转自互联网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2001年制定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并拟通过税务部门规章形式发布,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指各级税务局对具有重大影响、案情较为复杂或涉及金额较大的税务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过程。
办法要求,省以下各级税务局设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理委员会)。审理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单位组成,实行主任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