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司长向欣12日表示,商务部将实施商业科技专项。对前沿关键领域和具有行业共用性的重大技术专项,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完善财政、税收扶持政策,鼓励商业企业科技投入。
向欣在此间召开的“2014年全国商业科学技术大会”上说,我国商业信息化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仍相差甚远。例如,我国商业企业投在信息系统中的资金只占到其销售额的0.1%至0.3%左右,国外一般占到1.2%至2%;国内商业企业在信息系统中的投资,硬件与软件之比一般是5,国外一般是1:1或1:1.2.向欣表示,商务部将加强对商业科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商业科技进步的规划引导。鼓励流通企业建立健全技术研发创新机构,壮大自身创新实力。支持中介组织推动先进技术的研发和扩散,鼓励流通企业与科研院校进行专项技术合作,产学研相结合推动流通科技创新。引进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适用标准,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重点突出、先进适用的商业技术标准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