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获悉,为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财政部发文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设立分所。据记者了解,根据行业惯例,会计师事务所在总所所在城市不能设分所,在同一城市不能设两家或两家以上分所。财政部此次发文,是对现有政策的一个重要突破。
2014-04-22 19:42 来源:中国税务报记者张剀
近日,记者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获悉,为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财政部发文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设立分所。据记者了解,根据行业惯例,会计师事务所在总所所在城市不能设分所,在同一城市不能设两家或两家以上分所。财政部此次发文,是对现有政策的一个重要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