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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买房蹊跷案 或因个税报错名

2014-02-13 09:09  来源:北京晚报

  段先生在办理购房资格审查时发现,由于原任职公司未能按时为自己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导致自己丧失了购房和购车摇号的资格;故将自己任职的两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租房损失、房价同比上涨损失共计60万元。昨天上午,大兴法院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段先生大学毕业便进入富士康科技集团工作。段先生称,他先后在富士康下属的两家公司任职,时间为2007年8月至2011年2月。

  段先生说,2013年3月,自己在办理购房申请时,发现二被告未给自己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这意味着他失去了应有的购房及购车摇号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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