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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若缴税违法增值税优惠将暂停

2014-01-02 08:43  来源:京华时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的“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昨起执行。根据该通知,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后,将被暂停享受相关增值税优惠政策。

  为堵塞税收漏洞,防范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通知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审判机关刑事处罚的,对于其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应税劳务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审判机关判决或裁定生效的次月起36个月内,暂停其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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