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

3月1日起实施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

2015-01-21 08:3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内容摘要:税务部门3月1日起实施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纳税信用名片成快速退税通行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要求,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015年3月1日起,按照出口退(免)税企业的资产状况、纳税信用等级、内部风险控制等将企业分四类实施差别化管理,对纳税遵从度高、信誉好的一类企业简化管理手续,退税审批时间将缩短至2个工作日以内;对纳税遵从度低、信誉差的四类企业退税则要经过严格审核。这种对出口退(免)税企业的“区别对待”把企业信誉与纳税管理服务挂钩,既有利于提高出口退税总体进度,又有利于防范骗税风险。

展开剩余部分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首页
税务网校>财税资讯>  正文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