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日报]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设计与参与方式
17.低硫燃料油期货的上市背景是怎样的?
答:燃料油是我国石油及石油产品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一个品种。上期所燃料油期货合约于2004年挂牌交易,上市后运行稳健,充分发挥套期保值、价格发现功能,是国内外燃料油现货市场的重要参考标的。2009年以来,燃料油财税政策调整,现货市场消费结构发生巨大变化。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2011年燃料油期货合约交割标的由工业用180燃料油调整为180内贸船用燃料油,2018年再次修订燃料油期货合约,交割标的调整为RMG380保税船用燃料油,填补了国内保税燃料油定价机制缺失的空白。合约修改以来,交易活跃,功能发挥良好,受到市场各方参与者的广泛支持与肯定。
2020年1月1日生效的IMO全球限硫令给全球船用油市场带来巨大变革,从根本上改善港口、海洋和全球环境,同时也给炼油企业带来机遇和挑战。基于此,为顺应市场变化,助力行业发展,国际化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于能源中心上市,这将有利于促进低硫燃料油行业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增强我国保税船用油行业议价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18.低硫燃料油期货的总体设计思路是怎样的?
答:低硫燃料油期货采用“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人民币计价”的基本思路,全面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
作为我国继原油期货、铁矿石期货、PTA期货、20号胶期货之后的第五个境内特定品种,将适用原油期货、20号胶期货相关政策,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等相关部委关于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特定品种相应的增值税、外汇管理、跨境结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海关监管等政策。
19.能源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与上期所燃料油期货有怎样的联系与区别?
答:2018年7月16日上期所保税380燃料油期货合约挂牌交易,目前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功能发挥良好。保税380燃料油期货采用“净价交易、保税交割”的模式,为低硫燃料油期货的上市提供了经验与基础。2020年全球限硫令正式实施后,低硫燃料油成为国际主流产品,而高硫燃料油适用于安装了洗涤塔的船舶,同时也可以用于发电和工业炼化。
20.低硫燃料油期货有哪些风控措施?
答:上期能源立足于“期货市场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的宗旨,在低硫燃料油期货研发上市的过程中深入开展了市场调研和研究论证,并在交易、结算、交割、监控、技术等环节进行了风险评估,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低硫燃料油期现货市场特点,对低硫燃料油期货的保证金、涨跌停板、持仓限额、大户报告、强行平仓和风险警示等风险管理制度进行明确规定,以确保低硫燃料油期货的平稳上市和稳健运行。
21.国际上有哪些燃料油相关衍生品?
答:洲际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和新加坡交易所均开展新加坡燃料油衍生品交易,主要是以新加坡MOPS为结算价、现金结算的掉期合同(Swap),可以交易的产品包括380CST、180CST、0.50%船用燃料油、月间差、黏度差、裂解差等。2019年,新加坡交易所、新加坡亚太交易所先后推出了燃料油、低硫燃料油新加坡到船价指数、低硫燃料油等期货合约。
22.低硫燃料油期货为何要引入境外交易者?
答:燃料油市场是一个国际化、市场化程度高的市场,燃料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拥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意识,对期货的作用认识充分,并通过国内外对冲工具进行套期保值。海洋运输是我国货运的主要途径,近年来,我国保税燃料油需求平稳增长,其中低硫燃料油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国际化的低硫燃料油期货市场,通过构建公开透明的定价平台,可以为全球客户提供风险管理工具,同时践行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战略,助力人民币国际化,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以高水平开放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并对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建设,推动我国从海运大国发展建设成为海运强国起到积极作用。
23.“一户一码”制度是否能为同一机构不同子账户间的交易管理提供可区分的解决方案?
答:能源中心实行交易编码制度,禁止混码交易。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应当为每一个客户单独申请交易编码;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需要对资产进行分户管理的特殊单位客户,可以按户申请交易编码进行期货交易。
24.境外机构和个人参与低硫燃料油期货有哪几种模式?
答:有四种参与模式。
模式1,作为境外客户,通过境内期货公司会员直接代理参与交易;
模式2,作为境外客户,通过境外中介机构转委托境内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参与交易;
模式3,境外机构作为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接受境外客户委托参与交易(直接入场交易,结算、交割委托期货公司会员进行);
模式4,境外机构作为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参与交易(直接入场交易,结算、交割委托期货公司会员进行)。
25.客户参与低硫燃料油期货的资格要求有哪些?
答:客户参与我国低硫燃料油期货市场,应当符合《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此外,具有境内交易场所实行适当性制度的其他上市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申请开立能源中心交易编码或者开通交易权限的,享受部分豁免条款。开户机构应当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已取得原油期货、20号胶期货交易权限的客户,在同一开户机构可以自动获得低硫燃料油期货的交易权限;已有期权权限、其他境内特定品种、金融期货等交易权限的客户,在同一开户机构可以豁免适当性审核,在不同开户机构可以豁免基础知识、交易经历和资金门槛要求。
26.境外个人交易者一定要在境内银行开立账户才能参与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吗?
答:境外个人交易者可以选择通过境内期货公司会员直接代理,或者境外经纪机构代理的方式,参与能源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前者要求境外个人交易者在境内指定存管银行开立“专用期货结算账户”;后者不需要在中国境内银行开立账户。
27.欧洲注册的客户,通过欧美经纪公司交易,是否需要遵循EMIR法案向当局报备?
答:目前能源中心已完成中国香港ATS与新加坡RMO的注册工作,并将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市场的合作。
由于欧洲国家构成比较多样化,还会面临欧盟及本国监管机构双重监管问题,欧美经纪公司应当做好客户的适当性管理,同时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合法开展相关业务。期货公司与欧美经纪公司开展合作的,也应当提前做好境外法律研究(包括《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等),合规开展业务。
28.境内非期货公司会员是否可以通过一家及以上期货公司进行交易?
答: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管理细则》第三十七条要求,“非期货公司会员不得作为客户另行开立账户从事期货交易,经能源中心批准的除外”。同一法人主体如果是能源中心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原则上不能再同时以客户身份通过经纪机构参与。
29.公募基金可以设计ETF等各种产品,有利于增加远期合约持仓及流动性,请问公募基金是否可以参与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
答:境内方面,目前公募基金已被列入特殊单位客户范畴,可以开立特殊单位客户账户参与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境外方面,目前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已接受境外特殊单位客户的开户申请。
30.上期能源的业务活动和文件签署是否接受英文资料?法规、条例、通告、通知是否可以提供英文版本?
答:在业务规则起草和修改方面,均接受英文反馈意见。在开户及相关境外中介机构与境外特殊参与者申请文件方面,能源中心接受中英文并行的申请文件内容,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境外特殊参与者管理细则》第四十一条,境外特殊参与者向上期能源提交的书面材料均应当有中文版本,并以中文版本为准。能源中心尽力提供法律、规则、通知、通告的中英文双语版本,但作为法律文本,以中文版为准。
31.对于海外客户,目前有哪些海外交易平台接入渠道?
答:目前,境外交易平台已有CQG、?PATs、Bloomberg、Tradex、FIS、ATP、Esunny等交易软件完成接入,能源中心持续与相关国际主要系统厂商保持沟通以协助更多大型国际系统厂商的接入。
2020年06月16日
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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