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从业资格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期货法律法规

2016期货从业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监督管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2-25

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备战进行中,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学员准备了相关的复习资料,希望对您备考有所帮助,祝您在网校学习愉快!

第三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市场客户开户进行监督检查。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对期货公司客户开户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监控中心应当依据本规定制定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的业务操作规则,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监控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处理机制,防范和化解统一开户系统的运行风险。

第三十五条

期货公司、证券公司违反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逾期未改正,其行为可能危及期货公司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期货公司、证券公司暂停开户或办理相关业务。

第三十六条

期货交易所、监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保守期货公司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的利益。

第三十七条

期货公司、证券公司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八条

期货交易所、监控中心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处分。

第三十九条

期货交易所、监控中心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分。

推荐阅读:

正保会计网校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全面招生

2016期货从业做题准确率太低怎么办 教你几招轻松取胜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期货从业-机考模拟系统

期货从业-机考模拟系统

熟悉考场 拒绝意外

了解详情260元/1科

关注公众号

正保金融大讲堂公众号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