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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诚信状况评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1-21

  备战2015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学员准备了相关的复习资料,希望对您备考有所帮助,祝您在网校学习愉快!

  第四十一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数据库,查询投资者相关信息。

  第四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提供近两个月内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或者其他信用证明文件作为诚信记录的证明。

  【例题】在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中,投资者申请开立期货交易编码时,提供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不得超过( )个月。

  A.12

  B.6

  C.2

  D.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第四十二条规定,投资者可以提供近两个月内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或者其他信用证明文件作为诚信记录的证明。

  第四十三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投资者诚信信息,结合投资者个人信用报告等信用证明文件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数据库的信息,对投资者的诚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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