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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期货从业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期货交易基本规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1-20

  备战2015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学员准备了相关的复习资料,希望对您备考有所帮助,祝您在网校学习愉快!

  第二十四条

  在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应当是期货交易所会员。

  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外机构,可以在期货交易所从事特定品种的期货交易。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注:新增)

  第二十五条 (开户)

  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应当事先向客户出示风险说明书,经客户签字确认后,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期货公司不得未经客户委托或者不按照客户委托内容,擅自进行期货交易。

  期货公司不得向客户作获利保证;不得在经纪业务中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第二十六条

  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三)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四)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例题】下列单位和个人中,( )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A.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B.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C.公务员

  D.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答案】ABD

  【解析】参见《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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