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从业资格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期货法律法规

期货从业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4)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4-30

  备战2014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学员准备了相关的复习资料,希望对您备考有所帮助,祝您在网校学习愉快!

  第四章 防范利益冲突

  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当制定防范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与其他期货业务之间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隔离机制,并保持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相对独立。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之间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期货公司应当作出必要的岗位独立、信息隔离和人员回避等工作安排。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应当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检查落实。

  第二十四条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与客户之间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应当遵循客户利益优先的原则予以处理;不同客户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应当遵循公平对待的原则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期货公司总部应当设立独立的部门,对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实行统一管理。

  期货公司营业部应当在公司总部的统一管理下对外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第二十六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人员应当以期货公司名义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不得以个人名义为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第二十七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人员应当与交易、结算、风险控制、财务、技术等业务人员岗位独立,职责分离。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期货从业-机考模拟系统

期货从业-机考模拟系统

熟悉考场 拒绝意外

了解详情260元/1科

关注公众号

正保金融大讲堂公众号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