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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8-05-08

2018年期货从业第二次考试时间为5月12日。为帮助大家更高效的备考,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期货法律法规》的知识点,供大家参考!

2018年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

知识点: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第六十一条 期货公司可以依法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接受客户委托,向客户提供风险管理顾问、研究分析、交易咨询等服务。

第六十二条 期货公司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纠纷处理方式等事项。

第六十三条 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客户做获利保证;

(二)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为依据向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三)对价格涨跌或者市场走势做出确定性的判断;

(四)利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期货投资咨询活动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

(六)以个人名义收取服务报酬;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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