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战2015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学员准备了相关的复习资料,希望对您备考有所帮助,祝您在网校学习愉快!
1.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决定设立,并于2006年3月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的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机构,是非营利性公司制法人。
2.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主管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其业务接受中国证监会领导、监督和管理,章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成立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重大事项。
3.成立之初,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经营宗旨为建立和完善期货保证金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报告期货保证金风险状况,配合期货监管部门处置风险事件。2008年6月,中国证监会根据期货市场发展与监管工作需要,研究决定建立“期货市场运行监测监控系统”,并由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负责该系统的建设,承担期货市场运行的监测、监控及研究分析等工作职能。
4.主要职能包括:
(1)建立和完善期货保证金监控、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影响期货保证金安全的问题。
(2)为期货投资者提供有关期货交易结算信息查询及其他服务。
(3)代管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参与期货公司风险处置。
(4)负责期货市场运行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并承担期货市场运行的监测、监控及研究分析等工作。
(5)承担期货市场统一开户工作。
(6)为监管机构、交易所等提供信息服务。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能。
5.在“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中,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工作具体包括:
(1)在净资本监管中主要负责提供期货保证金等相关数据,监控期货公司保证金封闭圈内最低结算准备金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出现不符合监管要求情况时,及时向证监局和证监会报告。
(2)在保证金安全监管工作中,负责协助研究保证金存管制度,负责保证金监控系统日常监控工作,向证监局通报保证金安全预警信息。
(3)在期货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中,负责对保证金缺口等风险进行及时预警和监控,根据证监局等有关方面的要求,及时提供风险期货公司的相关数据。
(4)为了监管协调机制的有效运转,监管协调机制还要求各方按照资源共享原则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查询制度,充分发挥和利用各方现有系统的功能,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为其他方开立查询端口,并根据规则开放信息查询权限,建立畅通的信息共享渠道,包括定期发布信息、定向发布信息、受托提供信息等。中国证监会还将在条件成熟时组织建立统一的监管信息共享系统。信息使用方对从他方获取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仅可用于期货监管工作;未经中国证监会或者信息提供方许可,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向社会公开。
了解详情260元/1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