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函[2005]581号
朝阳、顺义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重组上市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1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5年11月1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重组上市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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