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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扩展或撬动广播影视服务业深层变革

2013-08-01 15:15  来源:转自互联网

  内容摘要:8月1日起,除了部分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推向全国,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也将被纳入营改增试点。分析人士认为,这一重要的财税改革给营收总规模超3000亿元的中国广播影视业带来的将不仅是税收负担的增减,还将对企业组织架构、营销模式调整,以及整个行业专业化分工和技术革新等造成一系列深层次的影响。

  对我国众多广播影视机构来说,2013年8月1日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日子。从这一天起,除了部分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推向全国,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也将被纳入营改增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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