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今天(5月6日)宣布,中国香港与马来西亚就收入税项避免双重课税和防止逃税的协定已经生效。协定对2013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任何课税年度的香港税项具有效力。
中国香港和马来西亚去年4月签订该协定。该协定在双方完成有关批准程序后,已于2012年12月28日生效。
2013-05-09 14:02 来源:读者上传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今天(5月6日)宣布,中国香港与马来西亚就收入税项避免双重课税和防止逃税的协定已经生效。协定对2013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任何课税年度的香港税项具有效力。
中国香港和马来西亚去年4月签订该协定。该协定在双方完成有关批准程序后,已于2012年12月2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