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沈河区国税、地税局走进沈阳农业大学,现场为大学师生解答涉税问题。从2011年1月1日开始的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审批期限,将于今年12月31日截止。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每年能按8000元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提醒,欲创业的大学生们,请不要错过最后的申报时间。
2013-04-11 14:11 来源:沈阳晚报
4月9日,沈河区国税、地税局走进沈阳农业大学,现场为大学师生解答涉税问题。从2011年1月1日开始的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审批期限,将于今年12月31日截止。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每年能按8000元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提醒,欲创业的大学生们,请不要错过最后的申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