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

厦门:5万人主动申报个税 同比增长近四成

2013-04-11 13:52  来源:人民网

  如果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除追缴税款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从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是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期。昨天记者从厦门市地税局获悉,2012年度厦门收入超12万元自行纳税申报的总人数为50805人,同比去年增长13610人,增幅36.59%。

展开剩余部分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首页
税务网校>财税资讯>  正文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