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需在正式出版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才能办理证书的补发手续。
补发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由档案保管单位或者工作单位出具遗失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报纸上要注明考生的考试名称,考试年月,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中的出生年月日用“××”符号代替),同时要注明准考证号和证书编号].
办理流程:
1、考生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查询原证书的证书编号。
2、登报遗失。
3、携带补发证书所需提供的材料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
4、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整理统一上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核对存档盖章。
5、补发证书办好后,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通知考生领取。
办理地点: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
咨询电话:0774-5136517
办理时间:每周星期二(工作日)办理。早上8:30—11:30,下午 15: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