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社厅函〔2011〕286号
西宁市、海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52号)规定,2011年度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经研究,确定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省内合格标准为50分。按照以上标准,我省有1557人达到国家标准,有664人达到省内合格标准。
2011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考试成绩通知书。对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继续核发省内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有效期2年,有效期含当年。请各单位和各州、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8月底统一组织办理合格证书。办理证书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