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工作,维护考试严肃性,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因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身份证更换),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要求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国家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如应考人员尚未取得资格考试证书,需修改的,应考人员应同时提交原身份证件及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向国家提交申请。
二、因应考人员本人(或报考单位)原因造成报考信息错误,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从2010年10月起,国家不予修改。
三、应考人员申请修改报考级别、报考专业信息的,国家原则上不予受理;如确需变更报考级别的,需重新审核报名条件、重新报名。
应考人员无论在网上报名还是现场报名都应该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仔细核对后再进行确认。各级考试机构在组织报名时要提前告知报考人员上述规定,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信息确认制度,确保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工作高效,为考试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