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转发《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3-08-13 10:37来源:娄底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娄财会〔2013〕17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中央和省在娄各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湘财会〔2013〕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娄底市财政局
2013年8月6日
关于转发《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娄财会〔2013〕17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中央和省在娄各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湘财会〔2013〕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娄底市财政局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