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印发《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2-11-02 13:54来源:福州会计信息网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榕财会[2012]24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了简政放权,整合行政资源,根据财政部《会计从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会[2005]57号)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局制定了《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今后我局将主要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颁发。请县(市)区财政局加强会计窗口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福州市财政局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