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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继续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通知

2012-08-03 14:07来源:赤峰会计网

赤峰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发《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赤峰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已于2011年4月结束,但仍有部分持证人员未完成信息采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要求,赤峰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继续受理信息采集审核工作至本年末。请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抓紧时间完成。

  信息采集库网络将在本年底关闭,未完成信息采集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将不予承认,证书相应作废。

赤峰市财政局会计科
二0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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