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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张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业务进入政务大厅办理通知

2012-05-31 16:52来源:张掖市财政局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业务进入政务大厅办理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相关人员: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政务大厅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2]10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5月14日起,市直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相关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业务进入市政府政务大厅办理。我局将严格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收费、统一送达” 的要求,实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受理、办证、收费、出证等业务“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切实提高审批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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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一)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取得。

  (二)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三)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的,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但必须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不具备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人员,以及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毕业时间超过2年的,或因故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符合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须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目考试,全科合格后,才能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 会计从业资格专业知识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报名和考试时间由省财政厅决定并发布。

  (六) 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不定期进行,由省财政厅、市(州)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

  (七)收费标准: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45元。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理程序

  (一)报名考试

  1.会计从业资格专业知识考试3月1日至31日报名,6至8月份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9月份登录张掖市财政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者到市政府政务大厅财政局窗口领取考试成绩合格单。

  2.《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考生到市政府政务大厅财政局窗口购网上学习卡、书(65元),自己上网学习,学习结束后,报名考试,报名人数达20人以上组织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次日登录张掖市财政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一周后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领取《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书。

  (二)申请办证

  1、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的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一试一份;

  ⑵《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

  ⑶会计类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受理人员审核后退回);

  ⑷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受理人员审核后退回);

  ⑸ 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2、不具备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人员,以及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毕业时间超过2年的,或因故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符合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除持上述材料外,还应再持有《会计基础》考试成绩合格单及《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受理人员审核后退回);

  (三)证书办理

  1.受理: 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受理人对申请人提交的办证资料进行初审,5个工作日内报证书办理人审核;

  2.审核:证书办理人对受理人受理的办证资料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报会计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审批:会计管理部门负责人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交证书办理人办证;

  4.办证:证书办理人3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证书,并将办好的证书交受理人;

  5.发证:受理人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发证,根据《会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三、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通过计算机进行管理,全国联网,属地管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连续三年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将自动注消其会计从业资格。

  (一)继续教育

  1.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市政府政务大厅财政局窗口购《继续教育培训卡》,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30元/人、卡;

  2.自己网上学习,完成规定的学时和学习内容,网上考试,考试合格,打印合格成绩单;

  3.凭合格成绩单,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市政府政务大厅财政局窗口登记、盖章。

  (二)调转

  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三)变更

  1.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盖章后,凭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变更手续。

  2.如有学历、职称等变动,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职称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受理人员审核后退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办理变更手续。

  (四)遗失补办

  持证人员应妥善保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应在《张掖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盖章,并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核查后,予以补办。号码为原档案号,并在备注栏注明“x年x月x日补办”字样。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相关表格

  登录张掖市财政局网站(http://cz.zhangye.gov.cn/)下载。

  表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表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

  表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联 系 人:杨晓萍

  联系电话:0936-8360578

  办理地址:张掖甘州区丹霞东路15号(军分区延伸段)市政府政务大厅二楼市财政局窗口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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