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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市直从业办理事项通告

2011-10-14 11:34来源:连云港市财政局会计处

     江苏连云港市直从业办理事项通告

  一、市直点办理范围:在市直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从业有关事项,包括证书申领、注册、调转、变更、补证、离岗备案有关事项而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指全省、全国上新的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后,需要对所有持证人员的电子数据信息进行修正为采集时的最新真实信息的电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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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市直点采集:全市采集按“属地原则”进行,是指会计证号前6位归属或会计工作单位归属的县区以上财政机关会计管理部门。采集时,对申请人无会计单位(备案)的,各办证点原则上按会计证号前6位属地原则进行;对于有单位(注册)的,按会计单位的行政区划归属地办理;若持证人的会计证号或行政区划与申请人会计单位属地不一致时,按申请人会计工作单位归属地进行办理。

  (一)市直办理点:1、“信息采集”。地点:市财政局会计处604室、605室,市新浦区海连中路99号,电话:0518——85521543;集中办理期间:2011年9月15日—2011年10月20日,延续办理时间另行本网通知。

  2、市直其他办理事项,比如:申领、调转、注册变更、补证等事项,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18—85848073,市新浦区朝阳东路市政府大楼南边路南),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办理。

  (二)表格下载:江苏省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会计办事指南与下载;或者其中表格下载:连云港市财政局网站——表格程序下载中下载表格;不具条件下载表格的申请人,也可到现场领表填写,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供。

  四、提醒:

  1、根据财政部每月通报,截止2011年8月底,全国跨省调转新疆、内蒙、海南、贵州、青海、江西等6省在测试进行中,黑龙江、中直管理局、西藏、武警、解放军、四川等6省没有实行平台调转。其他所有省均已经实行跨省平台调转。已经实行的可以不接受纸质的老办法办理,一律采用上新系统办理,那些没有实行财政部网上平台调转的接收下来后,由市集中统一报给省财政厅新增处理。

  2、财政厅通知:6月1日以后跨省调转的必须上财政部调转平台,否则不接受;6月1日以前的调转的,先和调出方财政局联系,最好能上平台,若不能上平台,就报市局,定期上报省厅,再由省厅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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