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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直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内信息化调转通知

2011-06-15 13:23来源:河北省会计信息网

关于办理省直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内信息化调转有关事宜的通知

  河北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已基本结束。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动态掌握会计人员基本情况,会计人员调转由传统方式变为信息化方式。现将信息化调转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办理时间:每周二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办理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21号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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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办理方法:需要调转的会计人员请先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页上的“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入调转登记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河北省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然后携带《河北省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身份证和会计证原件到现场办理。

  四、特别提醒:

  1、凡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内调转人员必须先完成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并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以前年度在校会计类专业的学生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

  2、各市级会计人员调转,请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

  3、省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宜,请咨询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11-87027256,66651568。

  4、石家庄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宜,请咨询石家庄市财政局会计处。咨询电话:0311-88626229。

  5、省直会计人员注册、变更、调转(省外),待财政部全国会计从业人员系统建立完成后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其他相关信息请查询河北省会计信息网,网址:www.hebkjx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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